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湛江市东海岛(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路线总长度约为14.63km,其中港南大道主线长度约7.25km,连接疏港公路与港南大道主线的三条通道(通道B、C、D)总长度0.84km,港南大道东延线约3.89km,一、二、三号规划路总长度约2.65km,具体如下:
(1)港南大道主线: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西起规划陆域起点,路线向东延伸,经过东建路、通道B、经一路、通港大道、通道C、通道D等道路,止于现状横一路,路线长度约7.25km,园区主干道标准,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0m,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为了方便日后升级改造,设计时各项技术参数均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来选取。在BK6+327~BK6+887段泄洪通道处新建一座跨海桥梁,BK6+887~BK8+327.598设置间隔箱涵,间距约为50m,采用2孔*-净5m。
(2)港南大道东延线:路线北起现状横一路,先向南延伸,与现状东海岛铁路平行后转而向东,止于中科炼化园区主路,路线长度约3.89km,城市支路标准,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2m,设计时速为3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
(3)连接疏港公路与港南大道主线的三条通道:三条通道大致均为南北走向,北端接顺本项目港南大道主线,南段接顺疏港公路,为便于指明,本设计文件中由西向东将其命名为:通道B、通道C、通道D,各通道长度约270-300m,路线总长度0.84km,受现状上跨铁路桥以及规划红线的影响,其中通道B、C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0m,通道D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时速2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5.5m,均采用双向六车道。
(4)中科园区一二三号规划路:一号规划路西起港南大道东延线,向西延伸,终于三号规划路,路线长度约1.45km;二号规划路北起一号规划路,向南延伸,终于港南大道东延线,路线长度约0.60km;三号规划路北起一号规划路,向南延伸,终于港南大道东延线,路线长度约0.60km。三条道路均采用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2m,设计时速为3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后,桥梁桩基所在区域的流速略有减小,最大减小幅度在15cm/s左右,但流速减小的区域只局限在桥梁施工区附近的小范围内。流速改变幅度大于4cm/s的范围与桥梁的距离小于600m,影响较小。
2、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完成后,桥梁在区域受桩基的阻挡,流速略有减小从而表现出一定的淤积,最大淤积幅度在6cm/a左右。本项目对于大范围的冲淤影响较小,淤积主要发生在桥梁区的附近。总体来看,本项目周边海域的冲淤幅度在6cm/a以内。冲淤幅度大于2cm/a的影响范围也仅限于项目区周边的0.5km范围内。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本项目涉海工程水下施工引起悬浮泥沙扩散浓度大于10mg/L的最大影响范围为4.497km2,该范围主要涉及湛江京信东海电厂取水口和工程区附近红树林,对周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施工过程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时间是短暂的,这种影响一旦施工完毕,在较短的时间内(12个小时以内)即可恢复背景水平。
4、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施工期悬浮泥沙扩散预测结果,工程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影响范围集中在工程附近,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对作业海区沉积物粒径组成和分布改变幅度很小,且无外来污染物,因此对本海区表层沉积物理化性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沉积物的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完毕,这种影响将不再持续。施工期不涉及船舶作业,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不向施工海域排放污染物,也不会对工程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
5、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总生物损失量如下:潮间带生物1261.72kg,鱼卵1.96×108粒,仔稚鱼5.38×107尾,游泳动物560.87kg。桩基占海占用生态资源空间对生物造成了不可逆影响,生物资源损害的补偿年限按20年进行赔偿,水域疏浚作业对海洋生物产生持续性影响的年限低于3年,按3年进行补偿,由此计算,本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失总赔偿额为1156.97万元。
6、红树林影响分析
根据《关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穿越湛江市东海岛红星水库出海口红树林唯一性论证报告评审意见的同意书》(湛自然资(保护地)〔2022〕4号)可知,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南大道(含延长线)项目与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穿越湛江市东海岛红星水库出湾口处红树林具有唯一性,不可避免地占用红树林区域,桥墩、施工便桥以及围堰均位于红树林范围内,占用的红树林区域位于位于东海岛北部,占用红树林面积为0.1663公顷。为维护红树林生态占补平衡,减少侵占红树林生态保有量,选择湛江市东海岛民安街道西湾村临教门南侧的沿海滩涂地(东经110°14′33.006″E~110°14′56.917″E之间,北纬20°57′29.129″N~20°57′34.486″N)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红树林生态修复新植面积3.2公顷,红树林修复新植面积大于被占用的面积,不会对区域红树林总量造成明显影响。
7、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工程施工作业废水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基坑废水等,其中以砂石料冲洗废水排放量为最多,其污染物主要以悬浮物为主。施工工地排水口处设置沉砂池,将废水拦截沉淀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用水。为防止施工过程的施工场地废水漫流,建设单位在施工场界建立围墙,可有效阻挡施工废水漫流而污染周边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质为 CODcr、BOD5、氨氮等,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湛江市东海岛东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至湛江市东海岛东简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8、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地面开挖、填埋、土石方堆放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以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的影响因素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通过采用硬化道路、道路定时撒水抑尘、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可大大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建设单位需采取合理化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土堆适当喷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围彩钢板、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尽量减少扬尘产生,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行过程中会排放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HC、CO和烟尘,此类废气为间断无组织排放,由于作业时间的相对有限,且作业机械较少,燃油量少,其烟气产生量相对较少。施工现场空旷,对流扩散条件好,有利于废气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局部地区的环境空气影响较轻。
9、营运期海洋、大气、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交通噪声、路面/桥面雨水。管理单位通过加强路面管理、定期清扫、加强沿线绿化等措施可有效治理汽车尾气及扬尘,路面/桥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规划河涌,基本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营运后,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沿途车辆及行人丢弃在路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工程沿线近距离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调文村、调山村、蓝仔村,其中调文村、调山村位于港南大道主线南侧,调文村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270米(距通道B),调山村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98米(距通道C);蓝仔村位于港南大道东延线西侧,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52米(距港南大道东延线)。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建成通车后,随着距离行车道边线距离的增加,空旷路段交通噪声的影响逐渐减小;随着营运时间增长,车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贡献值也随之增大。通过预测模式的预测,根据考虑距离衰减、路面等线路因素、有限长路段修正、地面效应修正、前排建筑物、声屏障措施的情况下各敏感点处的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处2类区在各预测时期均可达标,不会对沿线居民噪声明显影响。
10、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的风险事故主要是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泥浆、钻屑事故性排放对海域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泄漏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风险分析,本工程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概率较小。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从源头杜绝事故的发生的同时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应急处理设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施工期和运营期专门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在此情况下,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交通噪声、路面/桥面雨水。管理单位通过加强路面管理、定期清扫、加强沿线绿化等措施可有效治理汽车尾气及扬尘,路面/桥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规划河涌,基本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交通噪声经绿化带隔声、自然衰减等措施处理后,不会对沿线居民噪声明显影响;营运后,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沿途车辆及行人丢弃在路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完成后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加强管理及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总体来说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营后,路面/桥面雨水、车辆废气和交通噪声等污染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总体来说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周围群众对项目建设基本持支持态度。
本项目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0759-3123261
电子邮箱:zjkfqxy@163.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开发区海景路226号银湾居商住楼B208C房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320377954
邮箱:857734034@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ukrbAVPq7Q8qRSAVmouQg 提取码:7uxh
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