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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2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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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组织申报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拟在我区民安街道三明村、东简街道庵里村、硇洲镇谭北村、宋皇村、南港村、孟岗村等6个村实施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共5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759-2968303,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303室。


附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表及绩效目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资金(万元)

绩效目标

中央资金

区级

资金

1

民安街道三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建设商铺物业

30

20

完成下达的6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数量,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90%。

2

东简街道庵里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承包商铺出租

30

20

3

硇洲镇谭北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4个项目村合资建设商铺物业

30

20

4

硇洲镇宋皇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30

20

5

硇洲镇南港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30

20

6

硇洲镇孟岗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30

2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