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组织申报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拟在我区民安街道三明村、东简街道庵里村、硇洲镇谭北村、宋皇村、南港村、孟岗村等6个村实施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共5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759-2968303,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303室。
附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表及绩效目标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