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等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程序,经我局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小组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并报局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拟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人和春天幼儿园正式开办(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教育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附表
拟同意审批民办幼儿园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