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苗园舞蹈培训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艾米童画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如有疑议,请咨询我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
附表
拟同意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审批事项 | 教育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内容 | 拟批 办校规模 | 举办者 | 法定代表人 | 校长 |
1 | 设立 | 湛江开发区苗园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 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华府9号楼2层01、02、03号商铺 | 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培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高中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舞蹈) | 同时上课不超66人 | 杨雨 | 杨雨 | 陈淑 |
2 | 设立 | 湛江开发区艾米童画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湛江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3层第08号商铺 | 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培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 | 同时上课不超36人 | 沈聪 | 沈聪 | 王媚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苗园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