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葵花幼儿园的举办者由廖兴燕变更为符超、金莲、梁秀娥;拟同意该园的法定代表人由廖兴燕变更为符超。(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3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教育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10日
附表
拟同意民办幼儿园变更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