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经开区2024年第二批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湛开农〔2024〕310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79号)以及《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77号),现将相关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定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如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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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实施项目统计汇总表.xlsx
湛江经开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