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免休渔船监管,从严把握“免休”政策和界定标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 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335 号)的要求。现对钓具渔船、养殖渔船、渔业科研调查船(含渔业指导船)等“免休渔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湛江经开区东海大厦一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请广大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
投诉举报电话:
湛江经开区农业农村海洋局及电话: 0759-2968307
湛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及电话: 0759-2909194
地 址:湛江经开区东海岛东海大厦307室
联系人:邓建友
联系电话:2968307、1382823231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