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湛财农〔2025〕26 号)、《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5]14 号)、《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湛财农〔2025〕13 号)以及2026年度驻镇帮镇扶村储备项目,现将相关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定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如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电话:0759-2968306 邮 箱:kfqfpb@126.com)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明细表.xlsx
湛江经开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