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件》的规定,我局现受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审查和公示的申请,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审批海域使用的透明度,现需在区网站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见网站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等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与海洋经济发展局反映。
地 址:湛江经开区东海岛东海大厦307室
联系人:邓建友,联系电话:0759-2968307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