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宇(监护人何雪兰)、陈美宇、陈振民、陈振华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40号,面积65.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手续。
经过选取三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广东荣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81.53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48.84万元。
二、广东立智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79.35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47.37万元。
三、广东方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84.75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50.59万元。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