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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公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6-01-26 1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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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区按程序开展湛江经开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进行核查论证,拟将硇洲岛一号清代水下文物点、硇洲岛二号宋代水下文物点等2处文物点认定公布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可移动文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2026年1月26日至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页意见。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拟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受理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厦912室

       邮政编码:524076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370272091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拟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序号

名 称

年 代

类 别

地  址

文物级别

备  注

1

硇洲岛一号清代水下文物点

清代

古文化遗址

湛江市麻章区硇洲镇硇洲岛以西东海湾南部海域,东距硇洲岛约8.5海里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2

硇洲岛二号宋代水下文物点

宋代

古文化遗址

湛江市麻章区硇洲镇硇洲岛东南方向6公里海域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