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金艺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乐博科技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6日。如有疑议,请咨询我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30日
附表
拟同意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审批事项 | 教育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内容 | 拟批办校规模 | 举办者 | 法定代表人 | 校长 |
1 | 设立 | 湛江开发区金艺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北73号凯顺花园1幢1层01号商铺 | 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培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中国舞) | 同时上课不超过58人 | 曾小娃 | 曾小娃 | 曾小娃 |
2 | 设立 | 湛江开发区乐博科技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3号锦华海滨花园第二层商场A区A1-A2、5-A21-A22号商铺 | 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培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科技类校外培训(乐高、编程、科学小实验) | 同时上课不超过44人 | 陈娟 | 陈娟 | 李 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拟同意湛江开发区金艺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乐博科技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