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海洋经济发展局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湛开财会〔2025〕85 号)、《关于中央提前下达 2026 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20 号)、《关于做好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定为七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如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电话:0759-2968306 邮 箱:kfqfpb@126.com)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明细表.xlsx
湛江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