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3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及下游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评价单位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及下游加工项目;
项目概况:广东鹏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液化石油气(LPG)冷冻库及五万吨级码头搬迁重建为契机,拟增建丙烷脱氢生产丙烯项目,规划厂区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该项目为填海造地,占地约700亩,工程总投资5548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9845万元;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总体安排为3年,将建成3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20万吨/年丙烯腈、6.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15万吨/年丁辛醇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废气污染物二氧化氮1031.68吨/年、二氧化硫601.68吨/年,无组织排放丙烯腈2.2吨/年。排放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46.28吨/年、氰化物0.15吨/年、氨氮6.3吨/年、悬浮物34.2吨/年、石油类0.12吨/年。工程运营期将采取降噪措施减低噪声的影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外排量为0。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扬尘和生活污水等污染。建成后,施工期的污染会消除。
工程在设计、建设和投产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投用。工程建成投产后,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噪声,但环保措施的运行、使用可以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本项目将投入巨资,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进行规划和建设,严格控制污染排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回收利用、火炬燃烧、焚烧处理等方式。设置一座火炬,用于燃烧处理有机工艺废气和事故排气,火炬将废气中的可燃有害成份燃烧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以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丙烯腈装置设有废气催化焚烧设施,焚烧后的烟气达标排放。甲基丙烯酸甲酯(MMA) 装置酰胺单元和LBC系统产生的含SO2、甲醇等污染物的废气送废酸回收单元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建1台70t/h开工锅炉,采用LPG清洁燃料,有效地减少了SO2和烟尘排放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制,设生活污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清净下水、雨水和消防事故废水排水系统。丙烯腈装置设有四效蒸发设施对反应生成水进行重复利用,新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h的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好氧(A/O)和一级低负荷曝气生物滤池(BAF)法处理后的排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南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功率压缩机,在设备进口和出口管线上设置消声器,对总体布局进行合理布置,利用建筑物的屏障作用和距离衰减达到降噪要求,且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通过房屋的隔声措施能较好的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传播辐射量,经上述治理后厂界噪声值在34.2~44.0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丙烯腈装置设有废液焚烧炉,用于处理丙烯腈急冷塔产生的含HCN有机废液以及乙腈精制产生的粗乙腈等,使其高温分解转化为无害物质。焚烧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要求后排入大气。
工艺装置产生的含贵重金属的废催化剂等返回生产厂家回收利用。MMA装置产生的聚合物(含二聚物、聚合MMA、AADS和有机重油)以及焚烧炉灰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市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为了收集各装置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统一设置专用车辆和设备进行收集、运送。同时厂内设临时固体堆场,用于临时堆存固废。
5、生态补偿
对于项目建设施工及营运期间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项目建设单位应与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就工程建设造成生物资源损失制定合理的补偿计划。补偿金专款用于海洋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恢复,采取人工增殖放流、保护区建设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湛江市东海岛总体规划及环保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可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查阅和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址:/)。
2、公众认为必要时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免费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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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单位名称 |
广东鹏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联系人 |
李秀辉 |
夏福瑶 |
联系电话 |
0759-3381028 |
010-84931834 |
传真 |
0759-3390316 |
010-84935436 |
电子信箱 |
lxh97497@163.com |
xfy080914@163.com |
3、公众意见征询时间:本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影响或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
请于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
广东鹏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