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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4-09-09 17: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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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用地选址于湛江钢铁基地西南侧,项目用地选址不符合当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文件精神,需对项目涉及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目前,该项目规划修改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该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公示内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

公示时间:2014年9月9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修改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2号泰华大厦1503室

联系人:黎秋玲,联系电话:07593389027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4年9 月9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

 

1 项目概况

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是广东湛江钢铁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循环经济项目、钢铁下游延伸项目、生产运营服务项目及原料供应项目等,与湛江钢铁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营关系密不可分。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的北岸、东海岛湛江钢铁基地西南侧,用地范围面积204.1301公顷,其中203.9472公顷用地不符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称《规划》)。

2 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湛江钢铁及钢铁配套项目实施是广东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广东省实现沿海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一极。以钢铁基地和钢铁配套产业项目为载体,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湛江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湛江钢铁及钢铁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对湛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必要通过规划修改推动本项目的施工建设。

3 规划修改的紧迫性

湛江钢铁主体项目总进度计划已确定,1#高炉及炼钢于2015年12月投产,2250热轧工程于2016年3月投产,2030冷轧于2016年6月投产,厚板工程于2016年9月投产。为确保湛江钢铁项目的顺利投产,基地配套项目急需上马建设,为保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的顺利开展,需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使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以及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规定(粤府办〔2013〕3号)的有关要求,确保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的按时推进。

4 规划修改可行性分析

(1)项目用地符合规划修改条件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复函》(粤国土资规划函[2014]1559号),同意本项目按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土地规划修改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划修改条件。

(2)项目用地规模合理

现有设计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用地”的原则,以“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设计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项目的用地规模基本合理。

5 规划修改情况分析

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用地面积204.1301公顷,项目范围内有0.1829公顷扣除地块符合用地规划,不需要进行规划修改,因此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面积为203.9472公顷。

5.1 调入地块基本情况

调入地块位于东简街道的东简村、龙腾村、青南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东侧、钢铁基地西南侧,涉及一个地块TR01,面积203.9472公顷。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经基数转换后,下同),调入地块TR01现状农用地面积199.853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8160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2780公顷。

根据现行《规划》,调入地块TR01规划为农用地面积199.853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面积2.8160公顷和其他土地面积1.2780公顷,并分别划入土地用途区的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属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范围内。调入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

5.2 调出地块基本情况

调出范围共涉及13个地块,其中地块TC01-TC12位于东简街道的青南村、庵里村和龙水村,东海大道的南侧,紧邻钢铁厂保障性基地,总面积186.1176公顷;调出地块TC13位于东简街道北端的东简街道林场,北依湛江港,南邻湛江开发区港口重化园,总面积17.8296 公顷(其中规划填海造陆面积为13.4112公顷)。调出地块范围内有部分已建成建设用地,在本规划调整方案中剔除,不作为调出地块。综上,调出地块总面积203.9472公顷,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调出地块现状农用地面积184.532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0.8853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0040 公顷,界外海域13.4112公顷。

根据现行规划,调出地块范围内所有土地规划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并被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5.3 规划修改方案

为保证湛江钢铁基地配套项目建设,合理调配东简街道的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形成东简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如下:

调入地块TR01位于东简街道的东简村、龙腾村和青南村,面积为203.9472公顷。现行规划将地块TR01划入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地块TR01原规划期末用途分类为农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土地。本方案拟将该地块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调出地块TC01-12位于东简街道的青南村、庵里村和龙水村,原规划期末用途分类为城乡建设用地。为不突破东简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本方案拟将地块TC01-12的建设用地规模调出;为保证东简街道规划期末耕地数量不变,规划修改方案将水土质量较好园地和林地调整规划为耕地,根据实地情况,将地块TC02、TC04的部分林地和地块TC08、TC09的园地共合计46.1767公顷规划作为耕地,其余用地类型规划均不改变其现状用途,调整规划为基期地类。为保证东简街道规划期末其他建设用地数量不变,在地块TC13内将2.8160公顷其他土地规划作为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其余调整规划为基期地类。根据调出地块调整后的规划用地类型,本方案将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划入一般农地区,将林地划入林业用地区,将其他土地划入其他用地区;调出地块均划入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范围内。

6 对主要约束性指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