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就湛江市东海岛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首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湛江市东海岛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位于东海岛总体规划确定的“钢铁产业片区”范围内,位于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一期用地南侧,钢铁项目二期用地西侧,东腾路东侧,防护林地北侧。钢铁配套产业园区总用地面积约3.03平方公里(首期约2.04平方公里)。
(3)发展目标
规划区为宝钢湛江钢铁基地提供便捷、高效、可持续的配套服务,保障钢铁基地的正常生产运营;围绕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发展可持续、循环经济产业,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的一部分,与其一同成为广东省循环经济园区的典范。
(4)规划定位
1)区域定位:东海岛层面: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是东海岛“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钢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海岛构筑“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体现;
2)功能定位:是宝钢湛江钢铁基地的“生产配套区”,其主要功能是保证钢铁基地有序、有效、安全的生产,并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方式,通过对钢铁生产废弃物的延伸利用,形成钢铁产业循环经济链;
3)产业定位:钢铁配套产业园产业重点发展侧重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直接为钢铁建设和生产服务的产业,二是钢铁生产供应链,三是钢铁产品深加工产业,四是钢铁产业链延伸的关联产业。
(5)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为302.95公顷。首期建设用地204.13公顷,二期发展备用地95.44公顷。各类用地中工业用地总规模为160.36公顷,占总用地的52.93%。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生态环境
本规划实施后,将会占用一定的耕地、林地等,造成景观、植被、地表的破坏,影响区域原有景观的结构和多样性、连续性等,造成水土流失,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污废水排放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项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工作人员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这些将统一排放东海岛东部海域,给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3)环境空气
施工期粉尘等污染物;运营期企业因耗能、生产等活动而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能源消耗产生SO2、NOx与烟尘排放,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机械加工产业中的喷漆、烘干过程,其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及粉尘等;这些将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大气污染。
(4)噪声
施工期机械噪声;企业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过程各类设备运转发出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等,将给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企业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各种废物将得到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
(6)地下水
规划实施后,道路、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将逐渐代替原有的农田、林地等,其结果将导致规划区域内地表径流增加,地下水渗入补给量减少,地下水降雨补给量及地下水动态可能会受到影响;固废临时堆场及废水排放可能对区域地下水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7)环境风险
本规划环境风险主要涉及的因子是企业使用易燃易爆有机化学品,及园区燃气输送管线等,燃气是易燃易爆物质,是风险事故的主要来源;在认真执行环境风险预防、应急措施,开展必要培训、演习活动,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能够发挥设定的作用,则本规划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区污水防治应通过循环利用、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处理、处理后回用等措施,达到降低新鲜水消耗,减少外排废水的目的;规划区各企业应进行技术创新,加大工业用水重复率,鼓励和提倡中水回用技术。加强红星水库和龙腾河保护。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SO2排放总量;推广使用低氮燃烧技术,严格控制烟尘排放,生产工艺中粉尘或烟尘排放浓度高的集中排放点都应配备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拟入驻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必须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经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各企业按规范划分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建设项目实施前须做好这些钻孔的分布调查工作,利用粘土将这些串层孔封堵,阻断污染物通过串层孔污染地下水的通道;入驻项目应根据地下水流向、装置布局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除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外,其余的废物皆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对产生的废物在厂区暂时存放时,根据各固体废物的性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建设规范的库房分类存放。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吸声、消声、隔声以及减震的措施在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对噪声进行控制。在主次干道、高速公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合理配置树种,建立绿色防护的声屏障,减轻交通噪声对商住、办公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保证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根据安全评价结论确定),编制《湛江市东海岛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自救、属地管理、区域联动”的应急体系,认真执行环境风险预防、应急措施,开展必要培训、演习活动,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能够发挥设定的作用。
四、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规划与有关政策和区域的规划相一致,规划的总体布局较合理。
由于本次规划将使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发生较大变化,规划的实施将增加区域环境的污染负荷、影响生态环境。针对这些环境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局部规划方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本次评价认为,湛江市东海岛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源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与本规划相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就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规划有关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0759-3628622
电子邮箱:qhb8389@126.com
邮政编码:524022
环评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单位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550966
电子邮件:615757747@qq.com
邮政编码:51065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cies.org)发布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内容、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文件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