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现就“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概况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包括规划区和规划协调区,其中:规划区位于湛江市区南部的东海岛,共由四个园区(金三角园、生活起步贸易园、龙海天园、港口重化园)组成,主要沿东海大道分布,规划面积共1502.24公顷;规划协调区围绕规划高新区,主要以湖东大道、岛南大道以及岛东大道所经过的建设区域为主,囊括东海岛主要的钢铁产业基地、石化产业基地和港口物流基地,总规划面积约为10824.31公顷。
产业布局:金三角园:规划紧密围绕海洋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生活起步贸易园:规划发展服务湛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东海岛的各类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一是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二是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三是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四是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龙海天园:规划依托龙海天优良的自然环境,发展工业设计等科技创新功能,作为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核心区。港口重化园:规划依托宝钢,发展钢铁下游产业;依托港口码头,发展批发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进行规划分析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识别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
2、确定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并确立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3、预测或分析规划实施后对周边大气、海洋及地表水、生态环境、地下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根据现状监测与规划分析结果,论证规划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
5、与上层规划的相符性进行分析,综合论证本规划的合理性、环境可行性;
6、提出规划优化和环璄影响减缓措施;
7、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将周边公众的意见落实到规划的减缓措施中。
三、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9-2968401 电子邮箱:kfq0762968401@163.com 邮政编码:524076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550966 电子邮件:615757747@qq.com 邮政编码:510655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规划的有关情况,或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致电、致函、致邮至本规划环评的委托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规划审批部门决策参考。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16年9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现就“湛江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