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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7-06-14 07: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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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7〕6号)要求,开发区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对开发区欧作心等1723位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均可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书面材料反映情况,单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东海大厦十二楼  
    联系电话:0759-2968281

 

民办、代课区上报省数据(公示).xls


    
             开发区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
                          2017年 6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