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港办联字[2015]36号“公务员办理因公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执行公务时要公示”的规定,现将陈向强同志办理因公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前往香港澳门考察有关情况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外事侨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2日,共5天。
受理单位:湛江开发区外事侨务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一楼行政中心组织部
联系电话:3391690、2968624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港办联字[2015]36号“公务员办理因公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执行公务时要公示”的规定,现将陈向强同志办理因公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