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港办联字[2015]36号“公务员办理因公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执行公务时要公示”的规定,现将李国良同志办理因公往来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考察有关情况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外事侨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17年8月14-18日,共5天。
受理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事侨务局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行政服务厅组织部
联系电话:3391690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三日
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港办联字[2015]36号“公务员办理因公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执行公务时要公示”的规定,现将李国良同志办理因公往来香港通行证前往香港考察有关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