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
项目内容:新建工程塑料装置、热塑性聚氨酯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生产能力为年产16万吨工程塑料(分两期建设,每期8万吨)、3.2万吨/年热塑性聚氨酯。
三、公众意见征求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VDyNM2ofuzSJCw_m2L3HQ 提取码: 9ifb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VDyNM2ofuzSJCw_m2L3HQ 提取码: 9ifb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VDyNM2ofuzSJCw_m2L3HQ 提取码: 9ifb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工
邮寄地址:上海市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田州路99号新安大楼18层
联系电话:021-24262034
电子邮箱:Jia.liu@basf.com
传 真:021-20394800-2116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