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湛人社〔2015〕14号)规定,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用人单位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办事处发放2019年招用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岗位就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9月6日至 9 月12日,共 7天。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391690)。
附件:
附件: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岗位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