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 〔2019〕14号)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湛人社〔2015〕14号)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由参保地人社部门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5000元的就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到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经个人、用人单位申请和本局审核,我局拟向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33人)发放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9月6日至 9 月12日,共 7天。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391690)。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