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1912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8]32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发改价格函[2018]14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相应的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对《关于开发区市政管理所代清扫卫生等收取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湛开物批[1994]003号)等964件价格管理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废止部份价格政策文件目录.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