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7-2020年湛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湛发改产业函〔2020〕355号)公示如下。申请核查的车辆需满足《通知》的核查标准,并按核查资料清单按时提交车辆申报材料到区发改局,以便上报市发改局审核。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提交材料地点:湛江经开区泰华大厦712室;
联系人:梁小姐,电话:2968918。
关于开展2017-2020年湛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核查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docx
附件2: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docx
附件3: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doc
附件4: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