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X(440823XXXXXXXX2010):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大队需了解你在湛江京信电厂循环水项目施工过程中木工班组、管理组工人工资支付等情况,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请你携带以下材料于2025年3月11日15时前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1、项目承包相关合同;
2、工人花名册及考勤记录;
3、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4、是否存在欠薪的说明
逾期不到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瑞 陈永和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3月6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
第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