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社保减免就业医保

7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关于公布区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度评查结果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6-03 17:55:49  
【打印】 【字体:

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和《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024 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5〕24号)等精神,我局对区属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通知如下:

       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通过2024年度评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机构放弃参加2024年度评查(具体名单见附件),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湛江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培训机构2024年年度评查结果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地址

办学内容

评查

结果

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9号生产办公大楼三层四层会议室

电工(5级、4级)、养老护理(5级、4级)、保育师(5级、4级)

通过

2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湛江经开区绿华路28号城市假日花园五期3号楼第一层5号至16号商铺

电工(5级、4级)、育婴员(5级、4级、3级)、养老护理员(5级、4级、3级)、中式面点师(5级、4级、3级)、中式烹调师(5级、4级、3级)、公共营养师(4级、3级)、茶艺师(5级、4级、3级)、美容师(5级、4级)、信息安全管理员(4级、3级、2级)、物业管理师(4级、3级)、互联网营销师(5级、4级、3级)

放弃

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舫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内(北5层)

网商运营(5级)、电子商务师(4级、3级)

放弃

4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6号8楼

育婴员(5级、4级)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