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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7-03 1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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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沈成富向我局提交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25389号):认定沈成富2024年4月9日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参照民事诉讼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2538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9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2楼204室社会保险科,电话0759-3199728。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