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件》《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4年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524号)等精神,我局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重新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通知如下:
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的电工(5级、4级)、养老护理员(3级)、茶艺师(5级、4级、3级)、中式面点师(5级、4级、3级)、中式烹调师(5级、4级、3级)物业管理师(4级、3级)等6个工种通过2024年年度评查;育婴员(5级、4级、3级)、公共营养师(4级、3级)、美容师(5级、4级)、信息安全管理员(4级、3级、2级)、互联网营销师(5级、4级、3级)等5个工种不通过年度评查。即日起停止未能通过评查5个工种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及不得报考等活动。对结果有异议需在本通知下达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