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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25 15: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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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习伟顶与海南天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湛开劳人仲案字〔2026〕64号),申请人(习伟顶)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申请人7个月经济补偿金42253.75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因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双倍工资补偿金11个月共计67276.5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

       你单位可到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2306室(联系电话:0759-2968628)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本委定于2026年4月17日15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2308室)开庭审理此案。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