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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27 1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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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运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15时59分,贵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黄德进驾驶琼A0062X大型普通客车接送承德博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名员工上下班,被本机关依法查处,经调查证实,贵公司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开住交城(交)罚〔2025〕124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湛开住交城(交)责改〔2025〕124号)。当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时,贵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国增拒绝签收。后因贵公司地址不实无法留置送达,2026年3月20日,本机关又将这两份执法文书邮寄给贵公司,贵公司拒收。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地址:湛江市东海岛汽车客运站,电话:0759-2965678)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改正通知书.pdf

                  2.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