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现确定我区水库、重点海堤、水闸2026年防汛责任人及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级水利防汛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认真做好防汛及水库大坝安全各项工作。
附件:1.2026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2.2026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海堤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3.2026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型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4.2026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