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社保减免就业医保

7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6-08-28 10:37:31  
【打印】 【字体:

湛江开发区巷子街食品店: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大队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你单位在收到该文书之日起10天内携带如下资料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员工花名册、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登记凭证。

  4.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所有员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包括离职人员)。

  5. 配合处理郭某希、余某妙、彭某悦、庄某攀、林某鼎、陈某龙、周某永、郑某纪、黄某蓝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报酬等相关事宜。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永和  许奕    联系电话: 0759-319970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