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汕尾“12.9”较大火灾教训,深入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安委会、消安委会要求,1月5日,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骆宏昭率领由消防、安监、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检查督导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督查组一行组织召开了督查工作会,骆宏昭传达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消防安全督查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到泉庄街道、乐华街道管辖区域进行实地检查。
每到一处,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各街道负责人关于冬防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汇报。随后,随机抽查部分六类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等情况,并抽检了场所内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同时还查看了泉庄街道梧阔社区和乐华街道观海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情况。督查组要求,要不断完善各种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微型消防站人员的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微型站开展本单位和辖区情况熟悉,加强实地演练,落实好常态化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工作。
骆宏昭对我区社会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当前消防重点工作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以坚持政府主导为关键,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二是以加快消防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三是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