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检察院筹集专项资金向2017年精准脱贫的梁妃再、余南九无房新建户发放奖励金用于乔迁新居时添置基本生活日用品。
精准脱贫对象梁妃再、余南九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新居建设,通过区规划建设局、硇洲镇规划办、镇扶贫办、孟岗村委及驻村工作队的联合验收,近日已相继投入使用。区检察院党组按照制订的《精准帮扶无(危)房新(改)方案实施办法》,对凡符合新(改)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改)建任务的脱贫对象,在其乔迁时发放2000元奖励金用于添置基本生活用品。该方案实施以来,先后为6户完成新(改)建任务的精准脱贫对象发放了奖励金。
2018年是全省脱贫三年攻坚的最后一年,该院列入计划获批的新(改)建精准脱贫对象有7户。1月17日,该院党组研究经费开支方案,特别是扶贫资金安排中将无(危)房新(改)建列入专项开支项目,支持鼓励无(危)房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无(危)房改造任务,兑现“三保障”要求,为落实省委精准脱贫“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奋斗目标,全部同步脱贫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