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湛江经开区在泰华大厦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研究部署近期全区重点工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杰东主持会议,区领导王玮、张方明、韩伟雄,区直及驻区各相关单位、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聚焦全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扎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碧海净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施大工业背景下的绿美生态建设。
会议强调,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义务,确保海洋环境保护法在经开区有效实施。
会议要求,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普及,解读阐释好新规定、新制度、新精神、新举措,督促涉海企业积极履行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浓厚氛围,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海洋环境的内生动力,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同步推进。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