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营商环境成果展示专窗 > 部门动态
区直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青岛市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0年11月18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青岛市营商环境条例》,在全国地级市较早出台发布法规文件。《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七章共五十六条,涵盖了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对营商环境涉及到的各个领域均进行了法制化规范,从法制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简报》第19期专题刊发此条例,以供学习借鉴。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委书记梁培作批示,要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阅。经开区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实际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现予以刊发,以供各部门学习。
一、立足本职深化学习借鉴
区“营商环境政治整治提升年”领导小组督导督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体会到无论是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是青岛市出台的《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都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做法和实践经验制度化,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法制是优化营商环境最有效保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一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抓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经开区制定印发的《湛江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18大类100项指标任务均是经过仔细研究严格审定的,要达到指标任务的工作标准,各项指标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应及时开展差距查摆工作,逐条逐项对照查找工作实际与指标任务标准要求的差距,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或者及时修订完善已印发的工作制度,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标准有冲突的内容,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依据。执行是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要求,任务一经确定,就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区党委、管委会已对我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部署,针对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等18 个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领域都提出了许多改革举措。抓好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就要按照区党委、管委会的要求,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时序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区纪委监办作为承担本次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督导督查工作职责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对区党委、管委会交付各单位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开展明察暗访,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每一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促进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区住建局通过对《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体会到《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体现了以营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优质高效的要素供给环境、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环境为目标。《条例》突出了改革创新。鼓励改革创新,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突出了实用性原则。不搞大而全,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便于市场主体理解运用和法规的贯彻实施。如针对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国际贸易通关不便利等问题,《条例》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以及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等,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条例》突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条例》围绕青岛当前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工业互联网的重点工作,明确支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开放与建设。《条例》突出经验制度化,将青岛市近年来制度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明确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政务服务标准化、一窗受理、网上办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规范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提质提速。
二、结合实际深化运用提升
《条例》突出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围绕加强对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以及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如第四章对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执法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等作出规定。区纪委监办根据《湛江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第18大类“包容普惠创新”第98项指标任务“健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要求,牵头研究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我区党员干部中的改革创新者、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进一步营造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也为监督执纪工作中对因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予以包容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制依据。
区党政办公室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经验、创新做法,积极向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报送信息,形成舆论声势,营造浓厚氛围。目前,已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2篇,向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14篇。每周定期刊发《经开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简报》,目前已刊发10期。通过积极宣传鼓呼,舆论造势,营造“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区政数局筹建办认真学习《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结合实际借鉴落实。一是梳理政务服务工作权责清单。共梳理4210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71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予38项、行政确认43项、行政许征收77项、其他行政权力128项、行政处罚3360项、行政检查231项、行政强制142项。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前已经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21个单位共梳理事项1150项,其中行政许可429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予51项、行政确认105项、行政许征收77项、其他行政权力164项、公共服务302项。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95.08%,平均跑动次数0.0068,即办件占比92.04%,网办率99.55%,全流程网办率98.189%,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98.2%,均位列全市前列。四是大力开展关联事项集中办理。推进“一件事”主题工作,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和住建局共梳理主题服务事项39项,提供一套表单办理多个事项,实现群众事项少交资料,数据多跑路。
区旅游局学习借鉴《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湛江经开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实施文化惠民工作,组织开展了系列文化活动,如“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宣传活动、“红色阅读〃永远跟党走”全民阅读活动、“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等。正在筹备举办湛江经开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湛江经开区“百年党史故事巡展”暨红色主题党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