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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作者: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15: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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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方式提出办理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申请材料”的要求。

  3.窗口提交申请的,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宜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办理。

  4.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没有被当场受理的,可取得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二)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受理其申请;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审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四)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查询方式与申请方式一致。

  (五)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通过并予以许可的,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泰华大厦1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

0759-339282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可乘坐10、11、12、31路公交车到开发区财政局站下车再往北走200米泰华大厦

东海大厦315室(林业类)

0759-296830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可乘坐东海岛龙海天或东南线路公交至东海大厦站下车

人和春天二楼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0759-360583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可乘坐16路公交车到新二中站下车到对面人和春天二楼

  2.网上办理网址

  http://gcjs.zhanjiang.gov.cn           

  三、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3392827。

  网上查询:http://gcjs.zhanjiang.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3392827,0759-3605833

  网址:http://gcjs.zhanjiang.gov.cn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构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局牌子)法制科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
       联系电话:0759-2968906

  行政诉讼机构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路38号
       联系电话:0759-821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