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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李文超  作者:区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02-06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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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8年农业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农业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是根据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整合方案的通知》(湛机编[2010]1号)精神整合而成,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畜牧及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3、是负责拟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营林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等。4、是负责全区不资源管理,提出不功能的划分和不环境治理的意见并实施;负责编制全区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5、是负责编制本区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岸带、海岛、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6、是拟定全区畜牧发展、动物防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新技术、新良种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区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是拟定贫困村、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发展计划,落实扶贫攻坚计划;制定和建立贫困村、户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终考核制度;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8、是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主管全区农业事务的行政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 林业局、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三防办、水政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堤防管理处、卫生监督所以及渔港管理所。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内设机构有6个科室有:办公室、农业管理科、林业管理科、水务管理科、海洋与渔业管理科、扶贫办(挂老区办牌子)财政供养供人员5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 事业编制26人, 退休人员12人,自收自支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295.82万元,比上年增加3565.4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较多,工资福利提高及项目工作任务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长。由于近年国家政府为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各种惠农政策,农业民生工程增加 。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5295.82万元,比上年增加3565.43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提高;二是由于近年国家政府为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各种惠农政策,农业民生工程增多,随着钢铁等项目的发展需求,用地用海协调管理及报批等工作不断上升,所以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78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汽油价格提高,公务车运行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7.7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81万元,比上年增加4.5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社保缴费15.62万元,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含通信补贴)12.87万元,差旅费7.6万元,会议费2.65万元,培训费3.2万元,日常维修费7.69万元,劳务费4.87万元,委托业务费5.29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交通补贴)1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62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主要是通用设备和车辆,资产额为509.98万元,车辆为184.65万元;占有车辆共8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用车3辆;残旧不能使用的1辆;其他办公设备为325.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目标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第二部分  2018 年农业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表(1-8)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部门预算公开(农业局2018年表格 ).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