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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李文超  作者:区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8-02-07 1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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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含基本情况、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2018年湛江经技术开发区旅游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是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湛开机编〔2010〕18号)精神设立的,为开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区编办《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局本部内设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资源规划建设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景区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一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会议、财务、文电、信息、信访、保密、档案、车辆调度、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劳资、目标考核和因公出访报批、纪检、监察、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精神文明建设、“三防”、维稳工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拟定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负责迎接每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复核。二是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根据湛江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区旅游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本区域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和实施旅游设施建设工作;保护区内旅游资源、核准旅游区、景点的开发利用;拟订申报省、市景区(景点)建设资金;拟订申报省、市旅游扶贫资金。三是监督、检查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规范区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行业务的旅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行业务的旅行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接受旅游饭店申报星级资料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投诉;受理并处理区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开展本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并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布;负责本区内的旅游经营场所旅游投诉标志的设置和检查;负责本区旅游投诉和统计工作,协助市质监所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的专项调查。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工作。四是负责制订本区旅游商品发展思路和战略;组织策划、实施本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介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拓展工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五是负责开发区内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景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编制景区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保护景区内的林业、渔业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在景区的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景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我区滨海旅游产业园的发展建设。主要做好与市旅游局衔接工作,争取早日开展硇洲岛旅游总体规划工作;加快推进湛江市创建“广东滨海旅游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各项工作的进度;加快推进龙海天景区升级改造工作,配合市旅游局做好龙海天景区与硇洲岛联运开发工作。

    2、推动全区工业旅游发展步伐。我区拥有“钢铁、石化、造纸”三大主柱产业,宝钢湛江钢铁厂、冠豪造纸厂均已建成投产。中科石化已在2016年底动工,目前建设如火如荼。而“三大产业”相关下游企业工厂也陆续动工建设或建成。宝钢已开通特色参观游览线路,并设置旅游接待部门,配有专业讲解员,形成一定的接待能力。一是推动企业工厂建设完善符合旅游观光要求的配套基础设施;二是推动企业工厂建设本身特色文化项目建设,推出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与消费需求相匹配的“产品”;三是推动深化企业工厂与旅行社、社会团体的合作,宣传推广工业旅游;四是推动企业工厂旅游接待部门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

    3、要着力旅游营销推广,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做大旅游市场,提高开发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感召力。扩大旅游客源地宣传推介,主要面向“东北、华北、西北“三北”市场。在2018年,拟组织参加广东旅游博览会、西安旅游展览会、东北旅游展览会、杭州(华北)旅游博览会等,进一步推介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吸引”三北”客源。

    4、积极推进我区的全域旅游发展建设,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活动,做靓开发区旅游形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跨行业合作,推动旅游与文化、科技、金融、新媒体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5、要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建设。在2018年,跟踪落实香港凯富能源集团在东海岛旅游项目的落地工作;继续加大开展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争取年内有1-2个签约大项目。

    6、继续做好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龙海天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中心广场绿化改造和休息椅的施工、涛声南路排水工程、景区标识系统等。

    7、继续扶持渔(农)家乐建设。在2018年积极支持和组织辖区渔(农)家乐参加省、市旅游扶贫资金的竞争工作,年内支持2-3家渔家乐申报市星级“农(渔)家”,进一步推进我区渔(农)家乐建设工作。  

    8、加大督促星级酒店规范安全生产台帐的力度,督促旅游企业积极采取脱产培训。力争2018年实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对旅游企业积极采取脱产培训岗前培训和工间培训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方面培训,加强对员工的服务管理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9、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建设。继续完善内务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和设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旅游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旅游服务管理工作,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综治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调动行为。加强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 896.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96.07 万元。比上年增加485.2万元。主要是龙海天景区管理开支由经营收入返还款(2017年4月取消景区门票收入)改由财政拨款开支。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 896.07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451.57 万元,占总支出的50.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2.4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6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 43.9万元,增长 10.76 %,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及住房补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 444.5万元,占总支出的 49.61 %,较上年增加441.3  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景区管理开支由经营收入返还款(2017年4月取消景区门票收入)改由财政拨款开支增356万元,景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增85.3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6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5.18万元,均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4.54万元,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比上年减少。其中:公务交通补贴减少3万元,通讯补贴减少0.23万元,定额经费增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定额费1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72万元;通讯补贴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5.1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8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净资产454.2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事业基金21.55万元,非流动资产基金432.6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固定资产,资产变动情况为:年末净资产比上年增5.39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旅游局预算公开目录.doc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doc

2018年湛江开发区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表格部分).xls

2018年440803_6部门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