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章。2.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年审业务;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和异地转入业务;负责补缴社保费业务和记录参保人视同缴费年限业务;负责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管理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业务等。3.负责与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协调、信息的传递和反馈。4.在区管委会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和负责管理社会保险档案。5.接受上级社保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配合市和区财政部门做好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存蓄、划拨、管理工作。6.在区管委会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本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做好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稽查工作。7.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负责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内设机构有4个,包括关系科、待遇科、城居保科和办公室;按照区委编制办要求,我局共有编制名额20个,其中:参公编制人员18个,工勤人员2个。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5.58万元,比上年减少5.92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615.58万元,比上年减少5.92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名额减少一名。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6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5.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13.42%,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精细化、科学化;二是人员的减少。其中:办公费2.58万元,印刷费4.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87万元,日常维修费3.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余为通用设备和办公桌椅等;资产变动情况为:今年共报废一批通用设备净值为41.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8年湛江市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预算表(1-8)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