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街道(镇):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湛江经开区管委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解读、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必须组织完成相关程序,并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列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决策承办部门须于2027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报送区政法社会工作部(法制)。
四、《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