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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22-11-24 0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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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管理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行为;负责制定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区内土地征用报批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地籍,组织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检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全区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工作;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各类建设用地定额;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和负责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区内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依法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负责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

(五)统一管理全区矿产资源,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六)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审核和审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设计和成果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地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七)负责全区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国土资源费的收缴工作,负责省、市拨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国土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组织并管理区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管理测绘行业。

(九)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区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会同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林业局)负责区级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会同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区管委会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会同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区房屋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并管理区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管理测绘行业。

(十)根据管委会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填海造地的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办理区内土地作用权招权、拍卖、挂牌和对二级市场进行鉴证等交易工作以及征地农民安置房的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海洋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十二)负责拟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营林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区内森林资源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依法查处盗伐、毁林及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及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本区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岸带、海岛、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辖区渔港、码头海域监督管理;负责海洋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制订本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检查实施;      

(十五)执行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本区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六)负责呈批大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其它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呈批辖区内城市主要干道景观环境规划;

(十七)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管线)、园林绿化工程的报建,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和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十八)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核发《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九)负责辖区内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城市灯光、广告规划等);

(二十)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并跟踪管理;负责检查辖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协助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十一)负责对各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二十二)负责本区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本区房地产转让、抵押审批等工作;负责本区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及房产测绘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十五)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分工

姓   名

蔡  宽

职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姓   名

唐瑾妍

职务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分管规划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负责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姓   名

庄  华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执法监察科、林业科,负责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三防”工作、综治维稳、禁毒、法规、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

姓   名

胡信生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海域海岛科、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纪检监督、党建、意识形态、政务、保密、网络安全、数字政府建设、文秘、档案、财务、督办、信访、12345热线、人事和考核工作,挂点社区“包联包创”、计生、殡改、工青妇群团工作。

姓   名

方桂强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地产市场管理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城市更新科,负责联系“三旧”改造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工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科室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3390900

科室负责人

 李宗昭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15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配调、档案管理、对外接待和组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和实施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监督本局下属国土资源所和事业单位的财务运作,负责对全区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宜;负责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科

办公电话

2928281

科室负责人

  钟勇帆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09室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能

组织编制本区城乡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参与辖区内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并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核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呈批辖区内大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其它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呈批辖区内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及城市景观环境规划(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城市灯光规划等);负责路牌、户外广告选址定点审核;负责规划的调整、修改及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呈批城市市政工程的选址及方案,负责呈批辖区内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综合管线、竖向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助处理市政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


机构名称

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

办公电话

3628336

科室负责人

黎秋玲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13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征地和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等工作;拟订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机构名称

 林业管理科

办公电话

2928283

科室负责人

 麦文兴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07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营林生产、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种苗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其检疫工作;负责林木采伐的审核审批,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和协调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乡镇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病虫防治、生态公益林建设、林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机构名称

海域管理科

办公电话

2928286

科室负责人

孙  沸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05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海域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海洋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负责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审查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辖区域内海岛保护规划,依法对有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和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辖区范围内的海洋自然资源。依法实施辖区海洋监察。负责海洋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海洋科技的引进、转化和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组织实施海洋应急预案;综合管理海洋行政工作。


机构名称

地产市场管理科

办公电话

3389027

科室负责人

王俊朝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03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全区土地市场管理和市场动态监测,拟定区内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工作;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各类建设用地定额;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协助执法监察科对闲置土地进行认定和实施用地的批后管理;负责区内国有土地的二级市场管理,依法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行为,指导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进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落地政策引导和前期服务工作,协助上级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和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           


机构名称

 建设管理科

办公电话

2928287

科室负责人

 胡忠烈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11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建设工程单体报建规划管理,审核呈报单体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和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和批后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参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报审,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含绿化工程核实意见);负责辖区内各镇街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协助处理村民违法建设的核实工作。


机构名称

执法监察科(挂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

3628002

科室负责人

黄常福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A02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管理监督,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理和用地的批后监管;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规章的实施及本系统的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有关国土资源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矿产资源,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审核和审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设计和成果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机构名称

不动产登记局(挂地籍与测绘管理科牌子)

窗口电话

3605833(不动产登记局)、

2928289(地籍与测绘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李婷(不动产登记局)

杨宇(地籍与测绘管理科)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地址:人和春天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办公地址: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A04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区级土地登记、林权登记、草原(含牧草地)和开发区范围内房屋登记以及区管委会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和(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土地确权工作;协助法院查(解)封土地等工作。


机构名称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

2908669

科室负责人

梁菁萍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B17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根据管委会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填海造地的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办理区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对二级市场进行鉴证等交易工作以及征地农民安置房的建设。        


机构名称

城市更新科

办公电话

3383678

科室负责人

 陈泽中

投诉电话

339090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6: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3楼1302室

网址

电子邮箱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上盖物基底面积确认、调整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范围与改造地块数据库;负责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组织编制、审核、批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和改造方案;负责统筹区管委会主导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负责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上报工作;负责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接市城市更新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