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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23-01-29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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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湛江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办公电话

3628600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60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

2、受市政府授权,在区内行使市一级审批和管理权限;

3、受区管委会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即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按管理权限审批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组织编制区环境保护任期目标、任务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实施;

5、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电磁电离辐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区内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区内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8、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以及环境信访工作;

9、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10、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排污申报核定,核发排污许可证;

11、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环保贷款基金和环保补助资金;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12、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工作;管理本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3、负责组织本区环境监察、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组织实施区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

16、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负责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17、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姓名

邹志嫣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局全面工作

姓名

陈贵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环评管理科、环境保护监测站,安全生产工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宣教信息科)

办公电话

3628600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60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613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内各科室业务工作和内部事务;组织拟定全局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效能、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执行;负责局内党务管理、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及局日常工作;负责局人事劳资管理、干部考核、文件收发、印鉴使用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局内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区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组织编制区环境保护任期目标、任务,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环保宣传报道; 组织我区重大环境新闻的发布工作; 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及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等。

 

机构名称

污染控制科

办公电话

3628620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11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604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水源水质保护工作负责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和自然保护建设规划,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对新建自然保护区进行初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审批;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负责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负责环境统计和有关报表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工作等。

 

机构名称

环评管理科

办公电话

3628622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11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601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负责对全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方案;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的初审;参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一切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备案制度;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本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持证单位进行管理;

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本区的大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核准验收等。

 

机构名称

环境监察科(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

3628110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11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604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进行现场执法; 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污染纠纷的调解,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织环境保护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研;管理和监督本部门(含委托机构)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环保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组织全区环保执法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和考核;协助开展环境法律宣传教育及指导全区环保普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