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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茂化建集团湛江湛江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拟对广东茂化建集团中科维保生活基地4#楼、公寓楼、综合楼、幼儿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茂化建集团中科维保生活基地4#楼、公寓楼、综合楼、幼儿园
2、建设地点:湛江开发区东海岛育才路(原水星路)北侧、先锋路(原民富路)西侧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16层员工宿舍楼、1栋16层公寓楼、1栋13层综合楼、1栋3层幼儿园,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8163.7㎡,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4、建设情况:广东茂化建集团湛江湛江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茂化建集团中科维保生活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6月23日以湛开环建[2017]13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 广东茂化建集团湛江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茂化建集团中科维保生活基地4#楼、公寓楼、综合楼、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及医疗垃圾。垃圾实行分类收集,配备专门清洁人员,将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及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由于本项目卫生站尚未运行,本项目尚未产生医疗废物。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20年6月1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污染控制科 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