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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的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洗沙场建设项目(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洗沙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河南大道以南新丰西路以西
3、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建筑余泥进行加工洗选细沙,占地面积为8658㎡。年加工建筑余泥10万吨,销售建筑用砂7万吨/年。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4、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编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洗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20年2月13日以“湛开环建[2020]8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正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迅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编制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秋桂建筑材料经营部洗沙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洗沙过程中产生废泥膏和生活垃圾。对洗沙过程中产生的废泥膏,经收集外售砖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20年8月5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