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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民安镇三角站
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2.47平方米,年产水泥制品1万米(包括水泥排污管、检查井、水泥沙井盖等)。工程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4、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8年8月19日以“湛开环建[2019]15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迅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恒源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切割产生的边角料、脱模产生的混凝土边角料、废焊条、焊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项目产品脱模过程中产生少量混凝土边角料回收利用;废焊条由焊条生产厂家回收,焊渣与废边角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20年8月13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