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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
行业类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
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湛江钢铁现有厂区内
工程概要:建设氢基竖炉1套,生产直接还原铁100万t/a。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 邮编:524000
联系电话:13724773459 邮箱:685329@baosteel.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评价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6号院会议中心 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18943631583 邮箱:zhangyong170550@ceri.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制定环评总体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厂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项目进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4)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改进意见;
(5)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为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的认识;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信件、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见文后附件。
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2021年5月26日起十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