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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
建设单位名称: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湛江钢铁现有厂区内
项目内容:建设1套年产100万t直接还原铁的氢基竖炉系统
三、公众意见征求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有公众或者单位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zetdz.gov.cn/qfj/hbj/hpgs/content/post_1476174.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
联系电话:13724773459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6号院会议中心;邮编 100053
联系电话:010-53367712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pdf
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