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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综合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本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综合发展规划
规划地点:湛江市东海岛
规划范围:北临湛江港湾,并与南三岛、东山头岛隔海相望。东至中科炼化东侧边线及东腾路,南至雷东大道,西至工业路及中科炼化西侧边线,北至中科炼化项目配套码头岸线,规划总面积 24.46km2(包括原环保部审查的园区规划范围10km2)。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时段:近期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规划产业定位:东海岛新区定位为世界级现代石化及新材料产业园、国际一流高端特种造纸产业园等2大园区为支柱,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商贸服务、职业培训、配套设施等产业。
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01室 邮编:524022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28622 邮箱:1594979537@q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88号303房 邮编:510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658317 邮箱:1282983105@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本规划在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的调查表。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规划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2年8月31日